湖南之窗讯 苏仙公安始终坚持
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
聚焦民生案件
快侦快破、追赃挽损
积极回应群众期盼
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
近日
桥口派出所火速破获“盗狗案”
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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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5日,桥口派出所接到辖区内飞天山镇桥口社区一村民报警称,其家养土狗被盗,接到报案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,在细致排查中发现一辆银白色套牌丰田车行踪可疑,具有重大作案嫌疑,民警立马根据线索开始分析研判工作。
经调查,该嫌疑车辆在苏仙区多地流窜作案,涉案人员反侦察意识极强,不仅频繁更换假车牌、佩戴口罩遮挡面部,还专挑隐蔽地点下手,给案件侦破增加了不少难度。
为尽快揪出不法分子,民警分两组推进工作,一组循着线索追踪车辆动向,另一组根据线索深入社区村落开展走访摸排。经研判分析,终于在北湖区某安置小区附近的一处平房院落内发现了嫌疑丰田车,旁边停放的一辆棕色面包车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
民警随即对棕色面包车展开核查,发现车主王某长期驾驶白色电动车往返于各饭店之间托运狗肉,种种迹象表明其与盗狗案关联密切,遂将其锁定为重大嫌疑人。经蹲点守候,民警于7月26日下午成功将王某及其同伙唐某一举抓获,并在其窝点当场查获7副假车牌及尚未处理的狗肉。
到案后,两名嫌疑人对警方如此之快的破案速度深感震惊,坦言刚作案不久还没来得及分赃就被抓了。经询问,二人对在苏仙区多地实施的5起盗窃行为供认不讳,交代了其间共盗走居民家犬6条用于售卖的犯罪事实,主动提出退赃退赔,希望能争取从宽处理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、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“警察同志,这锦旗请你们一定要收下!”7月30日上午,五位群众早早来到桥口派出所,将锦旗送到民警手中,诚挚感谢苏仙公安民辅警全力以赴快速破案挽回损失,切实守护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小苏警示
狗既是人类忠实的朋友
也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
广大群众要提高财产防范意识
也警醒在违法犯罪边缘徘徊的人
“莫以恶小而为之”
切勿因一时贪念作出违法犯罪行为
致使自己悔恨终身
以案明法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: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